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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彌渡縣審計局采取六項措施不斷強化審計整改
【時間:
2009年07月24日
】 【來源:云南省彌渡縣審計局】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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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彌渡縣審計局為強化審計整改工作,采取了6項具體措施:一是在審計法律文書送達后3個月內(nèi),適時督促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審計決定,并反饋相關情況。二是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情況進行跟蹤回訪,檢查整改落實情況。三是每半年向縣委、政府報告1次審計決定落實整改情況,對于審計查出的重大問題,由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審計決定的落實。四是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審計整改結果,宣傳報道審計整改好的典型,對拒不整改或?qū)覍弻曳傅膯挝粚嵭泄_曝光。五是由縣委、政府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整改責任人,對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的單位進行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在一定范圍內(nèi)進行通報。六是與紀檢監(jiān)察、財政、稅務等部門之間建立審計整改聯(lián)動機制,共同落實審計決定。去年,該縣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建議63條,審計決定執(zhí)行率達到了 100%。(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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