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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市三年跟蹤督查審計整改喜獲成效
 
【時間:2009年09月08日】 【來源:湖北省洪湖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三年來,湖北省洪湖市政府對預算執(zhí)行審計整改工作十分重視,每年在該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后,都迅速成立以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人大財工委、市政府督辦室和市審計局及部分市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代表參與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改單位上門逐一進行檢查督辦。通過三年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整改認識逐步提高。過去部分單位領導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益;亂收亂罰增加群眾負擔;違規(guī)作假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損失浪費嚴重影響了單位正常支出,并滋生腐敗等問題認識不足。近年來,該市政府要求預算執(zhí)行審計單位的一把手每年必須列席人大例會,聽取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提高認識;市委政府督辦室下督辦通知,督促整改。今年,各整改單位自覺召開黨組會或機關干部大會,認真布置整改工作,及時向市委政府督辦室、審計局提交整改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整改工作十分滿意。

    整改機制逐步完善。今年,各單位對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制訂了整改措施,分門別類、對癥下藥進行處理:一是對擠占、挪用的專項資金逐步歸位;二是對亂收費的項目立即廢止,并組織清退;三是對濫發(fā)錢物和招待費支出過大的問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制度,加強管理,控制支出;四是建章建制。對各部門管理的建設性項目納入政府項目庫管理,按法定程序報送和審批,并逐步建議健全項目評審、項目采購、項目監(jiān)理以及項目公開等制度。該市正在統(tǒng)一現(xiàn)行的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包括專戶制、專賬制、報賬制、防范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和虛報冒領,以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完善手續(xù),對未按規(guī)定辦理政府采購的,補辦了手續(xù)。此外,各單位存在的個性問題也根據(jù)國家有關政策整改到位,確保整改工作有結果、有成果、有效果。

    責任追究逐步加強。近三年來,該市對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問題,建立了問題檔案,逐年進行了對比。對屢查屢犯且問題嚴重的根據(jù)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推行財務管理過錯追究制,包括追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今年,對問題嚴重且屢查屢犯的市農業(yè)局主要負責人移交市紀委,予以撤職。據(jù)統(tǒng)計,今年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明的違紀違規(guī)資金比三年前下降了12%。(余星 周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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