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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郟縣審計局采取四項措施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水平
 
【時間:2009年09月18日】 【來源:河南省郟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受縣委組織部委托,近期,河南省郟縣審計局對離任領導干部開展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為確保審計效果,該局改進審計方式方法,以創(chuàng)新、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為切入點,采取“四項措施”,扎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審計重點由原來查問題資金走向轉變到分析支出結構。實現從單純查錯糾弊向效益審計過渡,以政府性資金審計為主線,對資金的流向特別是大額資金進行跟蹤問效,看離職領導干部在職期間對國家經濟政策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和是否存在隨意決策和損失浪費問題;從支出結構看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違反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看科學發(fā)展觀的要求是否貫穿于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工作之中。

    賬面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由以“賬面”信息為主向以“綜合”信息為主轉變。注重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領導宏觀決策等作用,不僅對被審對象所在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而且圍繞被審對象的經濟決策權和經濟管理權等進行合理的評價,既認真查賬,也注重實地調查。在對社會撫養(yǎng)費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中,該局對全縣 6個鄉(xiāng)、鎮(zhèn)進行實地調查和取證。

    審計綜合信息情況反映與問題分析相結合,由查處違紀違規(guī)問題向追求審計的整體效果轉變。注重資源共享、成果共用,在披露重大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同時,開展深層次的分析研究,注意從體制、制度、管理層面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從宏觀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為縣委、政府宏觀管理和決策提供了參考依據。

    實行審計項目責任制。明確審計組每個成員的責任,嚴格實行審計工作責任制,誰審計、誰簽字、誰負責,審計組長對項目負總責,落實責任和風險共擔的控制機制,確保審計質量。(王景環(h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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