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qū)審計局以質量強審、質量立局為目標,以嚴格執(zhí)行《審計法》、審計署六號令要求為準繩,結合審計工作實踐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與創(chuàng)新,逐步構筑了一套涵蓋審計操作規(guī)程、質量考評、質量責任追究、質量保障等4個方面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初步實現了審計質量控制的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精細化。 一是建立審計委員會制度,堅持重大項目、審計疑難問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決策。今年開展的同級審、黨校經濟責任審計中相關問題的定性,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經濟責任審計中違規(guī)使用現金的處罰等,均提交審計委員會集體討論、力求在重點問題定性、處理上達成共識。二是制定《審計質量控制辦法》、成立審計質量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審計項目進行抽查和考評;開展審計質量檢查評比活動,并將評比結果納入到年終評先評優(yōu)考核中,獎優(yōu)罰劣。三是出臺《審計質量問責制度》,明確審計人員及相關崗位職責,并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四是推行審計項目講評制度。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審計項目由審計組長對審計全過程通過多媒體進行演示,采取大家提問、相互討論、講評與點評相結合的方式,達到相互交流、相互學習,提高審計項目質量的目的。五是加強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質量監(jiān)督。建立完善《審計質量、紀律承諾制》、《審計質量考核制》,進一步規(guī)范中介機構的審計行為。六是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審單位代表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評議,達到促進審計質量提高的目的。(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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