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倡樹正確的用人導向,激勵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推動干部隊伍建設走上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軌道,山東省萊州市審計局探索試行了領導干部積分考核制度。 具體做法:一是成立由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和部分機關干部組成的領導干部積分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對象為除主要領導之外的其他科級領導干部。二是建立定期述職制度。每季度末,由考核對象按照各自分工,將本季度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等情況形成具體詳實的述職報告,經主要領導審閱后報考核領導小組。三是實行全員定期評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干部積分考核評議大會,所有考核對象分別對前一季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述職,由全體干部職工按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進行評分;同時規(guī)定:每名干部職工最多只能對不超過半數的評議對象做出“好”的評價。四是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每季度集體評議結束后,由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對象進行工作實績賦分,然后由局主要領導根據各考核對象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賦分調整,最后將每位考核對象的評議得分、工作實績賦分、主要領導賦分相加得出總分;考核結果在全局公示后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作為領導干部考核和調整任用的參考依據。(王紹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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