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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長春審計局不斷提高審計工作層次和水平
 
【時間:2009年12月16日】 【來源:吉林省長春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幾年,吉林省長春市審計局注重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切實將“免疫系統(tǒng)”的新要求落到實處,著重處理好“五個關系”,樹立“五種理念”,審計監(jiān)督工作的層次和水平有了進一步的提升。

    一是著重處理好監(jiān)督與服務的關系,樹立“監(jiān)督就是服務”的理念。今年,該局不斷完善監(jiān)督服務機制,把保障、促進和推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幫助被審計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放在首位。首先,做到圍繞中心,突出重點開展審計工作,使審計工作與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大局貼得更緊,靠得更實。其次,自覺樹立大局意識、中心意識,切實抓好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交辦項目的審計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第三,服務被審計單位,既從嚴審計,堅持原則,查深查透,促進被審計單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同時又針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規(guī)范管理、提高效益。

    二是著重處理好履職與作為的關系,樹立“有作為才能有地位”的理念。該局在審計工作中依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審計監(jiān)督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一是注重發(fā)現、揭露問題。通過審計查出違規(guī)、管理不規(guī)范及損失浪費問題金額18.8億元。二是加大審計案件線索的移送力度。截止目前,已向紀檢、司法及有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11起,涉及人員13人,涉及金額7965萬元,現8名責任人已受到了相應的處理、處分。三是注重整改落實。建立了審計結論落實統(tǒng)計制度,并把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績效考核及項目質量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評優(yōu)評先及評選年度優(yōu)秀審計項目的重要依據。

    三是著重處理好嚴格執(zhí)法與實事求是的關系,樹立“合理合法地處理問題”的理念。該局在具體審計案件處理上,嚴格復核、審理,同時又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是充分考慮問題發(fā)生的背景和具體情節(jié),既要堅決防止人情化,又要體現人性化;二是充分考慮問題處理的綜合效果,不僅僅是經濟效果,還要考慮社會效果和穩(wěn)定因素;三是充分考慮被審計系統(tǒng)在內的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站在全局的角度,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實事求是地審視和處理問題。

    四是著重處理好宏觀與微觀的關系,樹立“微觀入手、宏觀著眼”的理念。該局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實施微觀監(jiān)督的同時,更加注重從宏觀層面考慮問題,努力做到一項審計出多項成果,做到“跳出審計看審計”,更加關注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更加注重從體制上、機制上提出建議和措施,使審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為此,已將信息、要情、專報作為向市政府領導反映審計工作的主要渠道之一。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深度上,都有所加強,質量有所提高,重點也進一步突出。根據審計情況和結果,目前,已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了83篇反映審計工作及經濟生活中重點、難點、熱點的信息和報告,被上級審計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采用100余篇(次)。其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要情專報、信息專報、專題報告共16篇,市領導批示12篇。

    五是著重處理好隊伍建設與審計發(fā)展的關系,樹立“人才興審”的理念。該局切實將隊伍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工作中,堅持把教育培訓作為干部增長才干、提高素質的根本途徑,始終將“臺上審計,臺下練功”貫穿到審計工作全過程。同時還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發(fā)揮示范作用,把學習與工作統(tǒng)一起來。為使審計干部一專多能,成為復合型審計人員,進一步增強競爭意識和危機意識,年初,該局對業(yè)務人員進行了輪崗交流,交流面在70%左右,收到了較好的效果。該局還圍繞德、能、勤、績、廉等幾個方面,完善了《績效考核辦法》,將業(yè)績與審計人員完成項目質量、成果運用、審計創(chuàng)新等相掛鉤,年底對各處室及人員進行考核、綜合評分,按得分多少評優(yōu)評先。(楊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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