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京市召開了由紀檢、組織、人事、審計、國資委等單位組成的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聯(lián)席會議。會議傳達了2010年全國、江蘇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通報了2009年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研究討論了2010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0年,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主要任務:一是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制度。在總結十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管理,健全和完善計劃、評價、和整改等制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制定并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辦法》,建立被審計對象數據庫,根據干部管理監(jiān)督工作的實際需要,科學確定任中審計項目和離任審計項目數量的比例,確保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實際效果。二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法制化和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制度體系,夯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發(fā)展的基礎。實施并進一步完善《南京市部門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南京市鎮(zhèn)街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制訂2010年地方領導干部、部門領導干部、企業(yè)領導干部、黨委書記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guī)范化。三是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協(xié)作配合。以加強成果轉化為重點,強化審計結果利用和跟蹤審計整改落實,引導和推動相關責任主體履行整改責任。同時,積極推動“三責聯(lián)審”工作,充分發(fā)揮“三責聯(lián)審”部門協(xié)作機制的綜合效應。四是嚴格依法界定審計內容,以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guī)、盡責為目標,以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嚴格依法界定和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在此基礎上,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區(qū)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吳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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