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制定出臺了《宜昌市審計局審計結論執(zhí)行督查工作規(guī)程》,并初步建立了審計結論落實臺賬評估體系,對審計結論落實情況進行動態(tài)跟蹤管理。 建立審計結論落實情況臺賬,進一步明確整改內容。參照審計統(tǒng)計臺賬對審計項目的分類和審計查出問題分類等體系,審計執(zhí)行督查科建立審計結論落實情況臺賬,以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進行考核。一是包括審計決定問題處理及落實情況、審計決定問題處罰及落實情況;二是包括審計報告問題處理及落實情況,主要反映未上審計決定但審計報告反映需要被審計單位自行糾正的問題及落實情況;三是審計移送問題處理及落實情況;四是包括審計建議采納及落實情況,詳細記錄被審計單位是否逐條采納建議并建立健全相應規(guī)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建立審計結論落實信息庫,進一步突出整改重點。審計執(zhí)行督查科建立審計結論落實信息庫,將審計執(zhí)行督查工作程序設定的審計結論文書送達時間、主動落實時間、電話督查時間、書面督查時間、上門督查時間、政府督查時間、最終落實時間、被審計單位責任部門和人員以及審計機關部門和人員、協(xié)助執(zhí)行部門和人員、政府督查部門和人員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工作詳細信息記錄在案,以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行考核。 開展審計結論落實程度評估,進一步強化跟蹤督查。以審計結論落實臺賬和信息庫為基礎,按照審計決定執(zhí)行落實情況、審計報告主要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審計建議采納落實情況三大方面評分并按不同權重系數(shù)評估出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總體程度,同時單獨評估審計移送處理落實程度。根據審計結論落實程度評估情況,審計執(zhí)行督查科定期向局領導報送審計結論落實情況表,并深入分析審計結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分清是由于審計結論本身不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無法或難以落實、還是被審計單位根本不愿意落實或不積極主動落實,從而提出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和強化審計督查力度的建議并采取相應措施,讓審計成果順利轉化為規(guī)范經濟運行、維護國有資產、促進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實際成果。(石先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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