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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濱州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呈現四大特點
 
【時間:2011年02月14日】 【來源:山東省濱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山東省濱州市各級審計機關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在組織管理、機構建設、拓展審計范圍、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和提升審計成果等方面取得一些突出的成效,呈現四大特點。
    一、領導重視,組織管理機構高規(guī)格配備
    市及縣區(qū)兩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2000年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政府協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由紀檢、組織、監(jiān)察、人事、審計和國資委等部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每年定期召開兩次會議,專門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2001年,市委、市政府將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升格為正縣級的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編制17人,所屬六縣區(qū)也相應成立了正科級規(guī)格而且每縣編制8人左右的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成為全省唯一與本級審計機關同等級別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
    二、積極探索,審計覆蓋面逐步拓寬
    該市從實際出發(fā),不斷拓展審計對象范圍。2006年市縣區(qū)兩級就已基本實現縣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近幾年又著力推動開展對縣區(qū)委書記、縣區(qū)長同步審計和對鄉(xiāng)鎮(zhèn)辦、村級主要負責人的審計。其中,通過積極探索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步審計,形成了“345”的基本思路:“三步走”,即一學有關新政策、二聽有關匯報、三看相關會議紀要及文件等?!八膫€重點”即圍繞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zhí)行權、經濟監(jiān)督權確定審計重點內容?!拔逯笜恕奔催x擇地方財政收入增長、財政重點投入、政府負債、社保資金運行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等五類經濟指標進行重點評價。為加強對鄉(xiāng)鎮(zhèn)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指導,規(guī)范審計行為,市審計局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兩次對鄉(xiāng)鎮(zhèn)審計進行深入調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兩年的調研報告作出重要批示,2007年以市政府名義在沾化縣下洼鎮(zhèn)召開了鄉(xiāng)鎮(zhèn)審計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議,并同時啟動了全市的“村官”審計。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1個鄉(xiāng)鎮(zhèn)(辦)建立了獨立的審計所。全市共完成鄉(xiāng)鎮(zhèn)辦站所審計245個,完成“村官”審計854個,先后處理干部32人,平息群眾上訪案件31起,為規(guī)范農村財務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穩(wěn)定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三、創(chuàng)新方式,監(jiān)督新模式初步形成
    該市在實行“逢離必審”的基礎上,積極探索任中審計、先審后任、跟蹤審計等監(jiān)督方式,構建了一套與當地干部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新模式。一是逐年加大任中審計比例。2008年,任中審計已達全部經濟責任審計數量的30%,2009年和2010年分別達到35%、40%以上。通過對125名領導干部開展任中審計,及時發(fā)現并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實現了審計監(jiān)督關口前移。二是“先審后任”工作機制有效運轉。一些縣區(qū)實行“先免職、再審計、后任用”機制,即縣委作出干部調整決定后,先對調整的干部免除其領導職務,組織部門及時委托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審計機關出具審計結果報告后,聯席會議辦公室作出綜合性評價,縣委組織部根據審計結果及綜合評價提出任用意見,縣委參照審計結果及任用意見作出干部任用決定。2006年以來,通過對54名領導干部實行“先審后任”,縣委參照審計結果,對6名干部提拔重用,對存在問題的9名干部,分別做出了批評教育、降職、給予黨政紀處分處理。三是積極探索經濟責任跟蹤審計。2009年,該市在陽信縣開展經濟責任跟蹤審計試點,對即將到齡和需要調整的領導干部,提前介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一直到領導干部離任。這期間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超過3000元以上的開支,報審計局審核同意后方能支付,有效地防止了突擊花錢等違紀行為的發(fā)生。截至目前,該市已對20多名領導干部實施了跟蹤審計,對這部分領導干部即將離任前可能發(fā)生的問題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服務大局,審計成果利用層次不斷提升
    該市始終把促進成果轉化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最終目標,做好成果轉化文章。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各級審計機關共對1424名領導干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guī)違紀金額13.71億元,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32.97億元。黨委政府參考審計結果晉升134人,降職14人,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19人,有效地強化了對干部的管理監(jiān)督。同時,利用審計成果健全完善制度。各級紀檢監(jiān)察、組織、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了審計整改責任追究、跟蹤檢查、審計建議書等制度,督促被審計單位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市國資委、司法局等36個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完善財務管理等內控制度40多個。1999年以來,共上報經濟責任審計信息、要情245篇,被各級黨委政府采用81篇,促使各級黨委政府出臺了有關財政改革、基本建設等方面的制度辦法37項,達到了服務領導宏觀決策的效果。  (崔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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