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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審計調查表明全省抗旱資金使用高效及時
 
【時間:2011年04月19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今年3月31日,江蘇省審計廳完成對全省抗旱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在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抗旱資金安排及時高效,至3月底,中央財政下?lián)艿目购到?jīng)費3.35億元以及省財政安排的0.3億元已全部兌現(xiàn)到位。
    調查顯示,抗旱資金主要投向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基層抗旱服務組織設備購置。用于縣及縣以下抗旱服務組織添置抗旱設備、興建抗旱應急水源設施和運水所發(fā)生的費用。二是抗旱澆水補助。中央資金重點投向受災較重的徐州、連云港、宿遷及鹽城、淮安的部分地區(qū),按照每畝10元的標準對受旱小麥給予補助,對重災區(qū)絕收田塊按每畝15元標準發(fā)放改補種補貼。省級資金在此基礎上對灌溉成本高的丘陵地區(qū)每畝再補10元。三是小麥弱苗施肥補助。按每畝10元的標準,重點補助59個市、縣、區(qū)及省農(nóng)墾、省監(jiān)獄管理局兩家單位,用于返青拔節(jié)期間,對冬小麥弱苗增施一次返青拔節(jié)肥。
    為保障抗旱資金及時到位,江蘇省主管部門緊密配合,做到每一筆中央資金下達后第一時間下?lián)苁锌h。各地接到省里下達資金后,迅速制定實施方案,7至10日內就將資金下?lián)艿洁l(xiāng)鎮(zhèn)。部分地區(qū)為搶農(nóng)時,事先向有關服務組織和基層村組加大宣傳,讓其先組織統(tǒng)一抗旱澆水,墊支成本,在資金下達后再進行兌付。為保證政策執(zhí)行不走樣,各主管部門明確措施,加強監(jiān)管。省財政廳等部門規(guī)定,抗旱服務隊設備購置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小麥抗旱澆水補助資金發(fā)放須由認領農(nóng)戶簽字,并張榜公布;小麥弱苗施肥補助資金應通過“一折通”直接發(fā)放到戶等。這些制度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抗旱資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開。
    在各項政策措施的推動下,全省抗旱工作成效顯著,淮北地區(qū)累計灌溉澆水面積1545萬畝,全省春季平衡肥施用面積達980多萬畝,截至2月25日下雨前,全省小麥受旱面積從高峰時的1300多萬畝降為480萬畝,再經(jīng)過2月25日至28日的降雨過程,旱情已基本得到解除。(楊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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