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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響水縣“四到位”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
 
【時間:2011年09月08日】 【來源:江蘇省響水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江蘇省響水縣出臺《響水縣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對審定問題整改和審計結果運用提出了“四到位”要求,從制度層面上深化了該縣經濟責任審計后續(xù)工作。
    
    一是聯(lián)合回訪到位。審計事項結束后,由組織部門和審計部門聯(lián)合派員到被審計單位回訪,聽取被審計單位和領導干部本人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意見和建議,幫助分析存在問題,研究整改辦法,督促自覺履職。
    
    二是結果公開到位。由審計機關依據(jù)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在一定范圍內公告或通報審計情況、存在問題和整改事項,保障干群知情權和民主監(jiān)督權,通過外部監(jiān)督,推進審計整改。
    
    三是移送辦理到位。審計結果除上報縣委縣政府外,同時抄送組織、紀檢監(jiān)察機關,作為領導干部考評使用依據(jù),并歸入領導干部本人廉政檔案;對審計移交處理的問題,由承辦單位依法依紀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
    
    四是綜合分析到位。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由審計機關以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報告的形式,作出綜合分析和全面評價,提出針對性、前瞻性意見和建議,向縣委縣政府書面報告,為縣委縣政府加強干部宏觀管理提供翔實資料。(石守明 楊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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