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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龍口市兩辦下發(fā)通知督辦審計整改工作
 
【時間:2011年11月07日】 【來源:山東省龍口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最近,山東省龍口市以兩辦名義下發(fā)《關于嚴格落實2010年預算執(zhí)行和2011年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該市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的督辦審計整改工作。《通知》對2010年預算執(zhí)行和2011年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明確要求:

    一是重視審計整改,認真糾正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嚴格執(zhí)行審計決定,積極落實審計建議,認真糾正審計查出的各類問題,整改結果于11月底前報送審計局,由審計局匯總完畢的當月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部門和單位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領導,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要對號入座,認真落實。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整改審計查出問題、落實審計結論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負責,卡實責任,督促整改,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搞好協調配合,加大執(zhí)法力度。職能部門要按照《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積極辦理審計機關需要協查、移送處理等事項,共同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市審計局將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認真組織對各部門和單位的跟蹤檢查,對屢查屢犯和不認真落實審計結論的部門或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是加強制度建設,促進規(guī)范管理。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對照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自查自糾,舉一反三,針對內部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強化內部監(jiān)管,提高依法理財水平。(代付倉 車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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