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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逐步清理轉而未供土地
 
【時間:2012年01月06日】 【來源:浙江省溫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2011年,浙江省瑞安市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截至9月底陸續(xù)清理轉而未供土地4796畝,占清理總任務的57.57%。該市在清理轉而未供土地工作中,做到三個“到位”:一是領導到位,動態(tài)管理。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專門抽調(diào)業(yè)務骨干集中辦公。同時,瑞安市政府先后10多次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及專題會議研究處理相關事宜,并對各鎮(zhèn)街完成情況實行動態(tài)跟蹤管理,定期排名通報。二是責任到位,切塊落實。在逐宗調(diào)查核實的基礎上,根據(jù)土地性質(zhì)與用途等情況將其分成四大類,對應成立四個專項清理小組,分別由一位市政府領導牽頭,明確每宗地塊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同時,所有轉而未供土地項目涉及政策處理的,一律實行屬地負責制。三是措施到位,分類處置。該市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分門別類對轉而未供土地進行處置:一是采取現(xiàn)場診斷、聯(lián)合辦公的方式,簡化道路、綠化、廣場、學校等公益類建設項目的供地程序和審批手續(xù),目前該類項目已基本清理完畢。二是重點抓好政府儲備地塊及其他公開出讓地塊的政策處理工作。三是對因城鄉(xiāng)規(guī)劃調(diào)整、政策處理難度大等導致原來項目不能實施或不必要實施的轉而未供土地進行合理有效處置。(陳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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