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昆山市第十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上,該市代市長路軍對2012年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新要求,指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把握規(guī)律,深化實踐,在深度和廣度上求突破,在方式和方法上求創(chuàng)新,在人才和隊伍建設上求作為,特別是要研究制定經濟責任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規(guī)范,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化、提高和持續(xù)發(fā)展。 根據領導指示,昆山市審計局立即召開專題研討會,在科學總結十幾年來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創(chuàng)新審計理念,以貫徹好《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為重要抓手,按照“依法、客觀、準確、求實”的原則,謀劃建立科學、系統(tǒng)、完備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一是下達“任務書”。該局將構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列為2012年重點工作之一,將任務落實到科室、分工明確到個人,充分發(fā)揮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二是排好“時間表”。該局擬定了項目進度時間表,將指標設定和體系形成與實踐應用、指標體系修正有機融合,并納入該局考核體系。三是擬定“路線圖”。該局考慮通過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兩個項目對審計評價指標進行實踐應用,以檢驗指標的可行性、實用性,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侯君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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