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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完善審計業(yè)務會議制度 強化審計項目審理
 
【時間:2012年04月11日】 【來源:湖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4月9日至10日,湖南省審計廳召開兩次審計業(yè)務會議,專題審議2011年度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diào)查和國土出讓資金審計情況。各審計組匯報了審計基本情況、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以及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審理部門匯報了項目審理情況以及審理意見。參加會議的廳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審計反映情況是否全面、描述問題是否準確、處理意見是否適當、審計建議是否可行等,逐一進行審議。審議結果形成會議紀要,并作為出具審計報告、制作審計決定書等法定性文書的指導性依據(jù)。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強化審理效果,防范審計風險,該廳進一步完善審計業(yè)務會議制度:一是所有審計項目的審計情況全部提交審計業(yè)務會議審議;二是所有審計業(yè)務會議均由廳長主持,相關廳領導參加;三是參會人員除審計組和審計業(yè)務部門的人員外,綜合計劃處、審理處、執(zhí)行處和辦公室有關人員也參加會議。(蘭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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