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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開展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專項審計調查
 
【時間:2012年05月08日】 【來源:江蘇省鹽城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為揭示和防范農村金融風險,充分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日前,江蘇鹽城市審計機關對52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

    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是國家金融改革政策鼓勵,由農民發(fā)起、吸納農民社員資金、并面向“三農”的新型民間融資機構。因為其是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體系的一個新的渠道,是國有、商業(yè)和其他農村金融的有益補充,能夠為純農戶提供便捷、低“門檻”的金融服務,所以又稱“窮人經濟學” 中的“草根銀行”,其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關系到農業(yè)增效、糧食增產、農民增收以及農村的社會穩(wěn)定。

    鹽城市審計機關開展此次審計調查,沒有現(xiàn)成的套路和經驗可以借鑒。審計人員在工作中積極探索,開展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對全市資金互助合作社的規(guī)模、股本結構和信貸總量以及突出問題進行了初步了解,選取了52家規(guī)模較大、可能出現(xiàn)問題較多的資金合作社作為審計調查重點對象,并進行了試審。同時,通過有關數(shù)據(jù)庫的無縫對接,積極開展計算機審計,提高了審計效率。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鹽城市各級黨委、政府都比較重視資金合作社試點工作,將其規(guī)范管理、健康發(fā)展列入每年的工作重點。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在為高效農業(yè)發(fā)展、農民增收致富、農民生活急需等方面提供了資金支持,促進了農村金融機構改善服務,平抑了農村高利借貸。同時,審計也揭示了少數(shù)地區(qū)資金合作社“準入”把關不嚴、部分資金合作社運行不規(guī)范、部分資金合作社風險控制不到位、部分資金合作社財務管理不嚴格等問題,并對原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針對性的審計建議。目前,專題調查報告提交市政府后,市有關領導已批示,要求市農辦抓緊督查審計問題的整改,市相關部門要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并專題匯報。(李德志 張曉鳴 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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