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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昆山市審計局法治建設亮點紛呈
 
【時間:2012年08月31日】 【來源:江蘇省昆山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江蘇省昆山市審計局以法治建設為切入點和推動力,圍繞“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充分發(fā)揮審計“預防、揭露、抵御”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助推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
    
    ——亮點一:監(jiān)察審計室建設形成新優(yōu)勢。為徹底杜絕私設“小金庫”等違紀違規(guī)問題,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該局積極推行“深化全市重點部門監(jiān)察審計體制機制建設”法治實事,將紀檢監(jiān)察監(jiān)督懲處職能和內部審計查錯糾弊手段有機整合,在新一輪機構改革中選擇16個重點部門建立監(jiān)察審計室。去年共完成內審項目135項,提出審計建議227條,促進制定內部管理制度30項,有效填堵內控漏洞,深化懲防體系建設。該項工作相繼榮獲“2010年度機關效能建設優(yōu)秀獎”、“2011年度昆山市優(yōu)秀法治實事項目”等榮譽。
    
    ——亮點二:績效審計推進實現新突破。近三年,是昆山由全面小康向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關鍵三年,也是該局推進、普及、深化績效審計,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再創(chuàng)領先優(yōu)勢的關鍵三年。該局圍繞政策增長點、百姓關注熱點和依法管理績效點,全力當好政府決策“謀士”,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效挖掘違紀違規(guī)線索,共實施績效審計項目208項,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審計建議419條,促使政府和相關單位制定或完善制度近80項,提交審計報告、信息分析480篇次,被市領導批示和有關部門采用300多篇次。該局被評為“蘇州市績效審計工作先進集體”,相關做法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效能建設典型事跡”和“效能建設優(yōu)秀獎”榮譽。
    
    ——亮點三:審計整改“回頭看”凸顯新成效。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部分被審計單位整改不到位的難題,市政府根據該局提議,制定《關于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審計整改工作聯動機制、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制度、審計整改跟蹤督查制度和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該局已連續(xù)兩年會同監(jiān)察、財政等部門,對40多個被審計單位、170份審計報告、337條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促使相關單位主動制定整改措施200條,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69個,審計決定落實率達100%,有效提高了管理者的法治意識和規(guī)范管理意識,促進建立健全政府性資金安全管理和高效實用的長效機制。
    
    ——亮點四: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創(chuàng)新局面。以普法宣教為先導,狠抓集中培訓、日常學習和制度建設三個環(huán)節(jié),有效提高領導干部依法履職能力,規(guī)范任期內的經濟管理行為,成效明顯。一是開展履責能力系列培訓。邀請原省審計廳廳長、蘇州市審計局總審計師為全市各區(qū)鎮(zhèn)、各部門和單位的主要領導及財務主管230余人講授經責審計法律法規(guī);二是開展日常贈書學法活動。向全市各鎮(zhèn)、各部委辦局主要領導贈閱《中國審計》、《中國財經審計法規(guī)選編》等雜志,讓部門領導及時了解審計工作動態(tài)和政策,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三是探索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建立昆山市區(qū)(鎮(zhèn))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1+N”評價模式和相關明細指標、公布昆山市審計評價指標的解釋、計算方法(公式)和數據來源等。
    
    ——亮點五:民生資金審計取得新進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扣昆山“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指標體系,重點開展“三農”、社保、教育等領域民生資金和建設項目的審計。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同時檢查相關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公平性以及落實執(zhí)行情況,保障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切實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審計中運用動態(tài)聯網審計手段,對海量數據實現光纖直接抽取,全面實現業(yè)務數據的高效數字化處理,提升了審計效率,該項做法被市委市政府評為“2011年度機關效能建設優(yōu)秀獎”。
    
    ——亮點六:審計法規(guī)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根據近年來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時完善執(zhí)法依據,全面提升執(zhí)法質量。一是制定《昆山市審計局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辦法》,對項目審理的范圍、程序、內容、責任追究和結果運用作出明確規(guī)定。二是制定《昆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暫行辦法》,對審計公告的程序、內容、形式、時間等作出系統(tǒng)的規(guī)定,全面強化公眾對審計執(zhí)法結果的監(jiān)督。三年共向社會公開15項審計結果,涉及資金154.98億元,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三是制定《昆山市審計局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常用審計法律法規(guī)定期匯編制度、審計人員日常學法量化考核制度、法律法規(guī)定期考試制度三大制度,促使審計干部法律知識學習日常化、及時化和規(guī)范化。(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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