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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不斷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取得明顯成效
 
【時間:2012年12月20日】 【來源: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今年以來,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不斷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深化審計內涵,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審計整改,推動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一、強化組織制度建設,提升經審工作監(jiān)督地位。一是重新整合資源,抽調業(yè)務骨干組成重點承擔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綜合性處室,形成財政、績效、投資、經濟責任審計以及交辦工作“4+1”的審計工作格局;二是進一步強化聯(lián)席會議制度,在部門聯(lián)席會議的基礎上,與財政、信訪等單位不定期溝通,與紀檢部門通過面談、信函等形式及時接收委托項目外圍信息,全面掌控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
    
    二、努力提過經審評價體系,不斷提升經審工作質量。一是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基礎上,制定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二是細化具體操作管理辦法,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事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考核辦法,突出創(chuàng)新審計工作方法、案件線索移送等8項內容的項目質量和效果考核。
    
    三、繼續(xù)加大績效審計力度,推進經審工作向縱深發(fā)展。一是從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入手,著重檢查單位重大經濟活動決策機制是否健全、是否嚴守規(guī)則和決策程序;二是從重大經濟活動執(zhí)行入手,以資金流向為主,跟蹤審查、分析,掌握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將財政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經濟問責與懲治腐敗相結合、審計監(jiān)督與群眾來信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與預算執(zhí)行審計相結合,不斷探索經濟責任審計新路子,形成適合本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模式。(涂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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