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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出臺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
 
【時間:2013年04月02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為進一步整合審計資源,規(guī)范審計監(jiān)督行為,提高跟蹤審計效果,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審計局出臺了《昆明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

    該《辦法》從規(guī)范跟蹤審計程序、審計方式、審計職責、工作要求等入手,規(guī)范了昆明軌道交通跟蹤審計各階段的主要內容、關鍵節(jié)點和審計結果報告。該辦法具有五個顯著特點:一是注重整合審計資源,組成多個審計組。建立由審計機關組織實施,社會專業(yè)機構參與的跟蹤審計模式。二是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guī)范。充分發(fā)揮跟蹤審計的服務、咨詢、預警作用,及時提出階段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督促建設單位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和及時整改。三是實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跟蹤審計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重大事項,按程序向建設單位及時通報、以審計要情上報市政府或向有關主管部門出具審計建議書。四是實行審計結果報告制度。以階段性審計報告與審計通報相結合,單項結算審計與竣工決算審計相結合。五是突出績效審計,注重對投資項目實施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審計,審查經濟、社會、環(huán)保等投資效益。(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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