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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四項舉措打造“陽光審計”
 
【時間:2013年10月28日】 【來源:河北省霸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河北省霸州市審計局堅持“狠抓教育,注重預防,強化監(jiān)督”的方針,大力加強機關效能建設,促進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傾力打造“陽光審計。

    一是實行審計公開工作制度。堅持實行審計公示制度、審計組執(zhí)行審計紀律情況反饋制度、審計回訪制度,規(guī)范審計執(zhí)法公開、目標管理、審計過錯責任追究、重大事項集體審議等制度,將審計公開融入各項具體工作中,確保審計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化、法制化。

    二是實行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首先完成了廉政風險點管控制度建設,完善了工作崗位廉政風險點管控機制,并實現了制度上墻、入心、常抓不懈。其次,認真貫徹落實《廉政準則》、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員干部“八嚴禁”、“十二不準”,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監(jiān)督制約機制,做到審前有教育,審中有提醒,審后有回訪,把廉政教育貫穿于審計全過程。

    三是實行審計問責工作制度。成立審計結果整改督查落實小組,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審計整改報告、跟蹤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推進審計結果公開,增強審計結果公開透明度;進一步落實審計結果利用機制,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財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審計問責力度。

    四是實行廉潔從審績效考核制度。為了確保審計廉政制度的有效落實,將廉潔審計納入個人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半年和年底兩次進行個人廉政述職,群眾集體打分,對個人進行綜合評價,對違反廉政紀律實施“一票否決制”,對審計人員嚴重違紀行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邵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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