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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市審計局重拳整治機關單位聘借人員“亂象”
 
【時間:2015年02月02日】 【來源:湖北省荊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去年底,湖北省荊州市審計局對機關單位聘用和借調人員問題開展了一次專項審計調查,調查發(fā)現(xiàn)教育、社保、環(huán)保等部門普遍聘用、借用、抽調各類人員到機關工作,導致機關人員減而復增,管理崗位混崗借用,編外人員直接從事行政管理職責不明、權責不清等問題,影響依法行政。如市教育局一半內設科室均由借調人員牽頭負責,市環(huán)保局規(guī)財室和人事監(jiān)察室兩個內設機構除室主任外其余8人均為借調,市人社系統(tǒng)長期聘用、勞務派遣人員達119人,占實有在崗人員的29%,僅人員經費開支一項就達117.99萬元。

    該局將審計調查情況報送市政府后,市領導批示市委組織部、市編辦認真分析問題根源,提出整改建議,報市委常委會研究。近日,市委常委會專項研究了機關單位聘用和借調人員問題,要求組織、編辦、人力資源等部門積極采納審計部門的建議,結合行政、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重拳整治聘用和借調人員“亂象”。

    一是嚴格執(zhí)行機構改革相關規(guī)定,逐步理清機關臨聘、借調人員,提高工作效率,緩解經費緊張。對確有空編的單位,市直部門單位從下屬機構借用工作人員的,必須規(guī)范抽調借用手續(xù),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辦理,由市組織人事部門下發(fā)借用通知。

     二是結合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撤并職能重合,任務交叉的財政全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和人員結構管理;同時,將有經營服務性收入、工資收入實現(xiàn)"自收自支"的事業(yè)單位推向市場,靠市場獲得收入,從根本上關閉行政機關借調人員的路徑。

    三是市直機關單位本著盤活“存量”、向內挖潛的原則,改變思想觀念、推進辦公系統(tǒng)信息化、加強績效考核等方式提升現(xiàn)有人員素質,從機制上解決工作任務重與人力資源不足的矛盾。

    四是組織、人事、編辦等部門之間進一步加強溝通協(xié)調,科學考量各部門、各單位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的意見,保證各部門、各單位及時補缺工作人員,維持機關正常運轉。同時,編制管理機構要履行職責,嚴格控制機關“三定”方案中規(guī)定的領導職數(shù),嚴禁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混崗,從源頭上制止機關借調人員行為。 (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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