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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審計局采取“八舉措”大力推進黨風政風建設
 
【時間:2015年05月07日】 【來源:福建省廈門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廈門市審計局根據(jù)中央、省、市關于黨風政風建設的一系列規(guī)定,制定了《廈門市審計局2015年黨風政風建設和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實施意見》,采取八項舉措大力推進黨風政風建設:

一是堅持學習不放松。堅持每月一次的黨組中心組學習、處室(黨支部)學習和領導干部上黨課等學習制度,充分利用干部集中培訓、網(wǎng)絡視頻教育等載體,不斷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做到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

二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局黨組統(tǒng)一領導,書記負主責,黨組成員分工負責、逐級落實的原則,實行一年一簽《廈門市審計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通過細化責任清單,做到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

三是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每年年終,局機關黨委將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專題報告上級黨委、紀委,各支部將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專題報告局黨組。

四是嚴格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推行局黨組成員向局黨組述職述廉,集中報告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局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每年要向局黨組書面報告?zhèn)€人遵守黨風廉政紀律、履行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情況。

五是嚴格落實談話提醒、誡勉談話等制度。對出現(xiàn)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及時打招呼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不嚴格遵守政治紀律、不認真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不認真履行職責、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

六是強化問責追究。堅持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jiān)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

七是嚴格規(guī)范審計權力運行。實施“一書兩表”制度,認真填報《廉潔從審承諾書、《執(zhí)行審計紀律情況自查表》、《執(zhí)行審計紀律情況反饋表》。通過聘請民主黨派特約審計員,加強對審計部門工作的監(jiān)督。進一步完善懲防體系建設,制定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和開展重點突出問題專項風險防控工作。開展審計廉政回訪,對審計組依法審計、廉潔審計、文明審計情況進行測評。以“金審工程三期”建設為依托,積極探索運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風險的方式和途徑。

八是持續(xù)推進“四風”問題專項整治。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逐項逐條進行自查自糾。堅決反對和糾正“四風”,加大庸政懶政整治力度,加大監(jiān)督檢查,防止反彈,營造良好風氣。緊盯重要時間節(jié)點,重申紀律要求,加強監(jiān)督檢查。(蔡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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