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荊門市審計局積極探索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以“六同步”方式對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重大民生工程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安排審計項目與確定審計人員同步 。在項目分配和責任落實上,針對原來跟蹤人員不固定、“抓壯丁”組建臨時跟蹤班子、誰有時間誰跟蹤、項目整體責任不明確的情況,該局專門成立跟蹤審計責任科室,由在編在崗的正式人員擔任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主審,實行“一個項目一個專班一本臺賬、責任到人、負責到底”的跟蹤審計方式,解決了建設項目與崗位人員脫節(jié)、跟蹤審計整體責任不明確的問題,同時也為項目建設單位與審計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建立了固定的聯(lián)系通道,為提高跟蹤審計效率提供了保障。
二 是審計建設項目與審計征地拆遷同步 。針對政府投資的重點項目建設往往與征地拆遷相聯(lián)系,征地拆遷費用同屬建設項目的投資組成部分,征地拆遷的時限直接影響項目建設進度的實際,根據(jù)地方政府要求,實行建設項目與征地拆遷同步跟蹤審計,解決建設項目與征地拆遷“兩張皮”的問題,全面真實反映政府投資績效。
三是工程審計與征地拆遷審計同步 。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與征地拆遷交叉多,征地拆遷、管線遷移等工程量及價款的認定,又與工程建設專業(yè)相關,在實際操作中工程審計與征地拆遷審計緊密合作,同步對征遷事項進行跟蹤審計,解決工程審計與征地拆遷審計專業(yè)協(xié)調配合的問題,提升了審計效能。
四是關注造價調整與關注建設程序同步 。建設項目在實際實施中,工程變更和簽證會造成工程造價的調整,工程造價調整往往與建設審批程序和前期工作相關。審計在關注工程造價調整的同時,重點關注建設審批程序和項目前期工作,對建設程序不合法、不合規(guī)及項目前期論證不科學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解決了工程價款調整及建設程序不規(guī)范的問題。
五是發(fā)現(xiàn)問題與督促整改同步 。前移審計監(jiān)督關口,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邊審邊改、立審立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跟蹤審計意見書》或《跟蹤審計建議函》,要求建設單位在10天內(nèi)反饋整改結果并通知審計組現(xiàn)場核實,審計人員做好審計證據(jù)和審計記錄,解決了發(fā)現(xiàn)問題與整改落實不同步的難題。
六是跟蹤審計與信息宣傳同步 。跟蹤審計的項目都是市屬重點項目和重大民生工程,領導重視程度和百姓關注程度較高。在跟蹤審計的同時,注重梳理項目建設中的共性和個性問題,及時以專報、要情等方式提交市委市政府,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jù);注重對跟蹤審計工作中好的經(jīng)驗和做法進行信息宣傳,提升了審計影響力。(萬俊松、許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