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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審計局建立審計責任倒究辦法
 
【時間:2016年10月25日】 【來源: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審計局為進一步提高審計質(zhì)量,制定了《齊齊哈爾市審計局審計責任倒究辦法》,分層級落實質(zhì)量控制責任,健全崗位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追責問責。

實施《責任倒究辦法》是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推進國家審計職業(yè)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健全審計職業(yè)崗位責任追究機制”要求的具體措施,促使每一位審計干部都要保持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樹立對差錯“零容忍”的責任心。

一是堅持從嚴執(zhí)審,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有違必究,有腐必究。自上而下加壓,自下而上負責,責任倒查、責任倒究,有錯必糾。

二是責任倒究制本著誰審批、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從上至下層層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通過責任倒究推動壓力層層傳導,促進責任層層落實。

三是出現(xiàn)審計質(zhì)量問題,從問題發(fā)生的源頭開始,逐級、逐人、逐時段倒查,調(diào)查了解問題產(chǎn)生的具體原因,查找并追究責任者,使每一個審計項目都經(jīng)得起歷史檢驗,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zhì)量。(董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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