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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重慶辦“三個提前”提高審計法制審理水平
 
【時間:2010年05月14日】 【來源:審計署重慶辦】字號: 【大】 【中】 【小】
    2009年以來,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積極創(chuàng)新探索法制審理工作,在擴展法制審理范圍和提升法制審理層次水平的基礎上,加強審計現(xiàn)場管理,通過“三個提前”,即法制人員提前熟悉項目情況、提前介入消除質量隱患以及審計組提前整理審計資料的方法,不斷提高審計法制審理水平,取得較好成效。

    一、參與審前培訓學習,提前熟悉項目情況

    為提高法制審理效率,該辦法制審理人員嘗試在審理前作好準備,參與項目審前培訓學習。法制審理人員在項目實施前,通過審計組全面了解審計項目的有關情況,收集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宏觀分析材料,深刻理解審計機關開展的審計(調查)項目的立項背景,了解審計項目所涉及的國家經(jīng)濟社會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的審理提前做好準備。同時,《審計署重慶特派辦審計組進(出)點工作會議規(guī)程(試行)》還規(guī)定,條件允許時,法制審理人員應參加審計進點會,聽取被審計單位介紹基本情況,了解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相關領域所提的專業(yè)建議。

    二、深入審計現(xiàn)場審理,提前消除質量隱患

    為減輕審計(調查)后集中進行法制審理的工作強度,同時適應對審計信息及專題匯報材料質量控制及時效性的要求,在審計過程中,該辦法制審理人員還深入審計一線,既對審計組發(fā)現(xiàn)的重大案件線索予以取證指導,審查審計程序的合法性,又對照審計實施方案監(jiān)督審計組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和審計內容開展工作的情況,揭露國家經(jīng)濟社會系統(tǒng)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去年以來,該辦法規(guī)處人員已先后到福建省節(jié)能減排審計調查、福建省農(nóng)業(yè)綜合開發(fā)資金審計調查等多個審計項目現(xiàn)場,對審計信息、審計結果材料進行質量把關,并形成書面意見,把質量控制的關口前移。審計組非常理解、歡迎法制人員提前介入現(xiàn)場審理的質量控制方式,紛紛主動邀請法制人員到現(xiàn)場審核把關。

    三、保證法制審理質量,提前整理現(xiàn)場資料

    法制審理需要審計組及所在處室提供的資料較多,如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jù)、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反饋意見的書面說明等。由于有的審計現(xiàn)場管理不夠規(guī)范,審計組有時難以在短時間內向法制部門提供法制審理所需的資料。針對上述情況,該辦制訂了《審計署重慶特派辦主審操作管理試行辦法》,規(guī)定審計實施階段形成的審計取證和審計工作底稿等歸檔材料,主審可要求審計組成員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上報。在審計組撤離審計現(xiàn)場之前,主審應按照審前的要求,向各審計人員收集現(xiàn)場審計歸檔材料,并對材料進行審核,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從近期的法制審理情況看,審計組基本能按照法制部門的要求提供審理所需的資料,保證了審理人員及時、高質量地完成法制審理工作。(陳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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