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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南京辦以學習雷鋒精神為載體發(fā)揮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
 
【時間:2012年05月18日】 【來源:審計署南京辦】字號: 【大】 【中】 【小】
    為深入貫徹全國審計機關關于學習雷鋒精神的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黨支部建設,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各黨支部以找準黨建工作服務中心為切入點和著力點,使黨組織真正成為指導審計工作的組織者、推進者和實踐者。

    一、充分發(fā)揮三大優(yōu)勢,凸顯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一是充分發(fā)揮黨支部黨員結構層次多的優(yōu)勢,圍繞中心工作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在強化中心工作中改善和加強黨組織的作用。二是充分發(fā)揮黨支部黨員整體素質好的優(yōu)勢,積極引導黨員履行義務,做好組織分配的工作,以緩解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加強黨員的黨性鍛煉,樹立黨組織的良好形象。三是充分發(fā)揮黨組織戰(zhàn)斗力強的優(yōu)勢,按照黨章中對黨政機關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規(guī)定,高標準、嚴要求,加強制度約束,從而把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落到實處。

    二、不斷加強兩大管理,推動黨建工作和審計工作齊頭并進。一是細化職能管理。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的責任機制,明確黨員干部在黨建工作中的職能和責任,把管事與管人、管工作與管思想統(tǒng)一起來,把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一同抓起來。支部成員在落實分管的工作中,自覺地貫徹有關加強黨建工作的意見,積極督導落實黨建工作。使審計工作和黨建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形成齊抓共管的新局面。二是抓好目標管理。堅持以改進工作作風和提高審計質量為重點,并與貫徹科學發(fā)展觀的大目標結合起來,與審計工作的具體目標結合起來,與保證完成本處工作任務結合起來,完善一系列配套措施,通過有效的考核,推動黨建工作和審計工作兩個目標的圓滿實現(xiàn)。

    三、重點抓好學雷鋒活動,建立永葆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一是各支部按照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組織好學習雷鋒精神活動,使黨員干部充分認識開展學習雷鋒精神活動的目的意義。二是加強對學習雷鋒精神的組織引導,從本支部黨員隊伍狀況的實際出發(fā),確定重點學習內容和重點解決的問題,有針對性提出黨員學習雷鋒精神的具體要求,力求學習活動取得明顯成效。三是建立黨建工作保障機制,認真做好學習雷鋒精神活動的組織、協(xié)調、落實等工作,建立健全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確保學習雷鋒精神活動的順利進行。(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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