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結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2009年5月至7月,審計署對京滬高速鐵路(以下簡稱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京滬高鐵是目前世界上在建的里程最長的高速鐵路,是我國“四縱四橫”客運專線南北向主骨架,途經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安徽、江蘇和上海等4省3市,正線全長1318公里,設計時速為350公里,概算總投資2176.30億元。中國鐵路建設投資公司(代表鐵道部)等11家單位出資成立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滬公司),作為京滬高鐵項目的建設單位。沿線4省3市地方政府負責本?。ㄊ校┚硟日鞯夭疬w工作,征地拆遷費用作價入股京滬公司。 京滬高鐵建設項目于2008年4月正式開工,計劃工期60個月。截至2008年底,已完成69%的路基土石方、35%的橋梁、34%的隧道、75%的涵洞工程,累計完成投資584.5億元。截至2009年6月底,完成永久用地征地60 312畝,占用地總量的99.16%;完成拆遷677萬平方米,占設計總量的97.94%。 審計結果表明,鐵道部、沿線各?。ㄊ校┑胤秸?、京滬公司和各參建單位按照“精心組織、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狠抓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科技創(chuàng)新等工作,較好地完成了京滬高鐵階段性建設任務。 一是征地拆遷和異地安置工作總體進展比較順利。京滬高鐵工程啟動以來,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等沿線4省3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征地拆遷工作,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出發(fā)點,制定了相關政策,明確了補償標準,完善了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成立了專門的組織協調機構,做了大量勘測、評估、補償、拆遷和安置工作,積極推進征地拆遷進程,保證了工程建設按計劃實施。 二是項目管理制度比較健全,執(zhí)行較好,工程質量和工期總體可控。京滬公司作為項目法人主體,建立了標準化管理目標責任體系,梳理和規(guī)范了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等13個管理流程,制定完善了計劃財務、工程管理等5大類55項建設管理辦法,建立了京滬公司、指揮部和參建單位三級安全質量控制網絡,采取建立問題庫、質量責任檔案和試驗先行、樣板引路等多項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建設過程中,持續(xù)優(yōu)化設計、優(yōu)化施工組織和資源配置,采用多項先進工藝和現代化施工設備,加快了工程建設進度。審計未發(fā)現影響運輸安全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三是加大技術創(chuàng)新和成果轉化力度。京滬公司借鑒京津城際鐵路等客運專線技術成果,大力開展自主研發(fā)和自主創(chuàng)新,在高速鐵路深水大跨橋梁建造技術、深厚松軟土地基沉降控制技術、無砟軌道制造和鋪設技術等重大技術課題上加大攻關力度,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并成功應用于工程實踐,不僅提高了施工效率,而且實現了我國高速鐵路技術的新突破。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一)個別分項目投資控制不嚴。 1.審計抽查發(fā)現,截至2008年底,京滬高鐵1、2、4標段及上海虹橋站部分工程超進度驗工計價,累計6.17億元;1、4標段及上海虹橋站、天津西站存在未按規(guī)定調減工程計價、超范圍調增自購材料價格等問題,多計工程款共1.37億元。 2.京滬公司將鐵道部經濟規(guī)劃研究院負責的通用參考圖動態(tài)跟蹤和技術服務工作中的部分內容,重復委托給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增加工程成本2200萬元。 3.勘察設計后期費等計費依據不充分。審計發(fā)現,設計單位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采用未經批準的內部測算系數,調整原國家計委、建設部發(fā)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guī)定》(計價格〔2002〕10號)中相關取費標準,計取勘察設計后期費30.35億元,計費依據不充分;在鑒修概算中,計列的“外方監(jiān)理費”6472萬元和“咨詢費”3019.3萬元,計費依據不充分。 (二)少數分項目承發(fā)包不夠規(guī)范。 在京滬高鐵正線、上海虹橋站、南京南站和大勝關長江大橋等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京滬公司、上海鐵路局等建設單位存在標書審核不嚴、未按規(guī)定招標等問題,個別施工單位違反招投標相關規(guī)定,將工程分包給無相應資質的單位。審計抽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水集團)投標書中的118名專業(yè)技術人員發(fā)現,有54人的專業(yè)技術職稱和職業(yè)資格與實際不符;上海鐵路局在上海虹橋站建設中,將應招標的工程咨詢和樁基第三方檢測項目化整為零,規(guī)避招投標;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六局等9家單位未經建設單位批準,違規(guī)分包工程合計3.12億元,部分工程被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三)部分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入賬結算。 在材料采購、貨物運輸、機械設備租賃等業(yè)務中,中水集團、中鐵十六局等17家施工單位項目部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入賬結算,總金額達5.2億元。 對審計發(fā)現的上述問題,鐵道部、京滬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高度重視,多次組織專題會議,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時糾正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并完善了規(guī)章制度。 據京滬公司提供的資料,截至2009年8月底: 對超進度驗工計價6.17億元的問題,建設單位已全部糾正; 對多計工程款1.37億元和重復委托增加工程成本2200萬元的問題,建設單位正在采取措施整改; 對勘察設計后期費30.35億元、鑒修概算中“外方監(jiān)理費”6472萬元和“咨詢費”3019.3萬元計費依據不充分的問題,鐵道部正在調研計費定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對少數分項目承發(fā)包不夠規(guī)范的問題,建設單位清理了違規(guī)分包的施工隊伍,并進一步研究完善施工總承包管理,加強對招投標和施工單位分包行為的監(jiān)管; 對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發(fā)票入賬結算5.2億元的問題,施工單位已糾正4.56億元,其余0.64億元正在整改,相關違法違紀人員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