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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鎮(zhèn)市審計局采取三項措施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時間:2013年08月13日】 【來源:江西省景德鎮(zhèn)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今年以來,江西省景德鎮(zhèn)市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精心謀劃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新舉措,采取三項措施進一步強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是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市委規(guī)定及省審計廳關于貫徹“八項規(guī)定”的實施意見為契機,強化審計隊伍思想道德建設。緊緊抓住學習貫徹執(zhí)行“八項規(guī)定”,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作風建設。要求局領導班子帶頭學習貫徹執(zhí)行,積極參與主題教育活動,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廉政教育,如觀看廉政電影、警示教育片等活動,教育審計干部提高自律意識,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中,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廉潔自律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緊密聯系審計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大力弘揚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切實加強審計職業(yè)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審計干部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修養(yǎng)。
    
    二是圍繞“整頓干部隊伍、建設審計鐵軍”活動,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一條一條,一件一件地抓落實,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對科室和干部職工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季度、半年和年終科室工作考核,進行督查和測評,及時地發(fā)現薄弱環(huán)節(jié),有效地解決存在問題。不斷拓寬考核、監(jiān)督渠道,將監(jiān)督關口前移,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監(jiān)督檢查,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按照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自的責任范圍,從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科長到審計組長,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發(fā)現機關干部有違紀苗頭,及時進行談話誡勉,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預防不廉潔行為的發(fā)生,如出現了違紀問題決不姑息遷就,按職責分工追究有關領導及相關人的責任。
    
    三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樹立審計干部良好形象。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廉政風險意識教育。把違反審計工作紀律當作新的更大的風險,不斷加強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廉政意識教育,打牢黨員干部的思想根基。堅持依法審計,把依法審計作為審計工作的最高準則。嚴格按照《憲法》、《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增強審計人員的法治觀念。做到依法律、按程序、講證據、明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guī)、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持原則如實報告,維護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建設著力打造政治更加可靠、業(yè)務更加嫻熟、管理更加嚴格,黨和人民放心滿意的審計隊伍。強化制度建設,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的監(jiān)督,認真貫徹落實以“八不準”為核心的審計工作紀律。做到嚴格自律、廉潔從審,不斷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確保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有效地樹立審計人員遵紀守法、文明審計、嚴格執(zhí)法、公正廉潔、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邱誠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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