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近日,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黨組從7個層面提出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或監(jiān)督責任的清單,責任清單將責任主體具體到崗位人員,將責任內容細化到工作環(huán)節(jié),使責任更加清晰化、條理化、更具操作性。
該責任清單分為辦黨組、辦黨組書記(特派員)、審計署黨組派駐紀檢組長、分管辦領導、項目組長(現場負責人)、黨支部書記(處室主要負責人)和廉政監(jiān)督員7個層面,分別列出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或監(jiān)督責任的內容。
辦黨組的主體責任 :對辦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審計署黨組負責。清單明確了加強對辦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依法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抓好干部隊伍建設;支持執(zhí)紀人員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等六個方面的責任。
辦黨組書記(特派員)的主體責任 :辦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審計署黨組負責。清單明確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依法履職、勤勉盡責,突出重點、抓好落實,嚴格自律、率先垂范等四個方面的責任。
審計署黨組派駐紀檢組長的監(jiān)督責任 :對辦黨風廉政建設負監(jiān)督責任,對審計署黨組負責。清單明確了監(jiān)督辦“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審計署黨組的決策部署情況,監(jiān)督依法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情況,監(jiān)督辦黨組選人用人情況,監(jiān)督一線審計人員遵守廉政規(guī)定、執(zhí)行審計紀律情況,監(jiān)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做好案件和問題處理報告工作等六個方面的責任。
分管辦領導的主體責任 :對分管處室和審計組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對辦黨組書記(特派員)負責。清單明確了指導分管處室和審計組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準確掌握分管處室人員和工作情況,全面掌握審計現場人員和工作情況,定期分析分管處室和審計組的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及時處置違反廉政紀律的苗頭和隱患,為分管處室和審計組人員作表率等六個方面的責任。
項目組長(現場負責人)主體責任 :是審計現場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責任人,對辦黨組和分管辦領導負責。清單明確了項目進點前組織廉政學習教育,進點后落實廉政監(jiān)督的相關具體要求,準確掌握審計項目進展情況和問題線索,加強對審計組外聘人員的管理,嚴格審計現場外勤經費管理使用等五個方面的責任。
黨支部書記(處室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 :對處室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責任,對辦黨組和分管辦領導負責。清單明確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要求,教育并監(jiān)督本處室人員自覺遵守廉潔紀律,定期召開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分析會,加強對審計現場本處室人員的動態(tài)管理,支持和指導廉政監(jiān)督員做好經常性的廉政監(jiān)督工作,時時處處為處室人員作表率等六個方面的責任。
廉政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責任 :對所在處室或審計組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監(jiān)督責任,對黨支部書記(處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清單明確了對所在處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審計人員廉潔自律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及時報告了解掌握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定期提交本處室或審計項目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書面報告,做好本處室或審計組人員上繳禮品禮金等的登記退還工作等四個方面的責任。
在明晰責任的同時,該辦還在清單中明確了要對履行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存在問題并造成后果的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包括責任追究的問責主體、問責依據、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內容。 (董婷、朱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