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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捕腐”
 
【時間:2016年03月15日】 字號: 【大】 【中】 【小】

審計“捕腐”

(作者:湖北省老河口市審計局 陳波)

(說明:審計部門在審計工作中要善于發(fā)現(xiàn)、敢于揭露貪污腐敗、損失浪費等重大違紀違規(guī)問題,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絕不姑息,堅決依法移交相關(guān)部門進行處理,切實發(fā)揮審計在推動反腐倡廉建設(shè)、促進依法治國中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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