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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與不爭(短文)
陳瑞芳(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審計局)
 
【時間:2016年08月31日】 字號: 【大】 【中】 【小】

兒子高中開學(xué)要軍訓(xùn),學(xué)校提前通知讓準(zhǔn)備一雙白色運(yùn)動鞋。

我倆抽空去了趟商場,興致勃勃的走進(jìn)一家品牌專賣店。一個30歲左右的服務(wù)員熱情的迎上來,詢問想選什么樣的鞋子?我就按需求給她簡單說了下。

她殷勤的拿過一雙白色的運(yùn)動鞋,介紹道:“這是今年最新款,又透氣、又排汗,孩子準(zhǔn)喜歡。”我看了看,發(fā)現(xiàn)鞋面部分是紡織紗線材料,孩子又跑又跳的臟得快,不好清洗。她眼皮不眨地回應(yīng):“洗不出來你給我送回來,絕對沒問題!”我心想我犯得著回頭打那個麻煩嗎?就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打算自己挑選。

她不由分說又自顧自地拿過一雙,遞過來讓試一下。兒子是個性情隨和的人,就接過去試了試,鞋型不大好看,穿上像個肉包子。我說不太合適。沒想到她不愿意了,抹下臉用詰問的口氣說:“你不是要白色的嗎,這不是白色的嗎?”。真是豈有此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真想和她爭論一番,又一想算了吧,不符合一貫的忍讓原則,買鞋是正事,再往下看看。

可沒想到她沖著孩子在那兒沒完沒了的發(fā)話:“哪兒不好看,我怎么看著挺好看呀?你不是要白色的嗎,這不是白色的嗎?”我明顯看出兒子的尷尬。一腔怒氣滾滾上翻,立時要化作急雨打芭蕉還擊:“是要白色的,也沒說要黑色的,但凡是白色的都要嗎?是我買鞋還是你買鞋,是我看著好看管用,還是你說好看管用?擠兌一個孩子,你太有能耐了!”

這時,我兒子從我身后一把攥住了我的手,微微牽了牽,我領(lǐng)會了他的意思。他從旁邊提起我的包,“媽,咱買瓶水去吧?我渴了。”就拉著我走出店門。

我余怒未消,訴說著她的過分,問他為什么不讓我爭論出氣。兒子摟過我的肩平和地說:“媽,別生氣,你想她只是急于賣出去。”可不,真是這么回事,就是“刺身舌頭”太討嫌,明了生氣的源頭心下也就釋然了。

熙來攘往,謙謙良善動不動就遭遇“刺身舌頭”的侵?jǐn)_,或輕或重、有意無意、猝不及防,破壞你的好情緒,攪得你煩躁不安,你爭——殺敵一千,自傷八百;不爭——轉(zhuǎn)軸撥弦暗吞聲,別有幽怨惱恨生。爭與不爭均為下策。如果分清起因,看清目的,爭與不爭就沒那么糾結(jié)了。

聰明人總在尋找好心情,幸福的人總在享受好心情。爭與不爭全把握在一念進(jìn)退之間。生活本已瑣碎,人在江湖語言磕碰叮當(dāng)難免,過多計較只會增加負(fù)面情緒,未若增加修養(yǎng),把握自己,把進(jìn)退一念間的爭與不爭視若云淡風(fēng)輕。

爭與不爭,波瀾不興?。惾鸱迹?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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