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wǎng)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專題專欄
>
重點審計項目跟蹤報道
>
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跟蹤采訪報道(2009年4月)
>
項目簡介
> 正文
項目簡介
【時間:
2010年05月20日
】 【來源:審計署辦公廳】字號:
【大】
【中】
【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guī)劃》、《審計署關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安排意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審計署從2009年開始組織四川、陜西、甘肅省和北京市等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和成都、西安、蘭州、重慶等特派員辦事處,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將持續(xù)三年左右的時間。
此次審計的指導思想是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物資的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及其使用效果,以及重點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全面檢查國家支持災區(qū)恢復重建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實施情況,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在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
【關閉】
【打印】
版權(quán)信息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辦公廳 技術支持:審計署計算機技術中心 網(wǎng)站電話:010-62150912\0929\0990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金中都南街17號(郵編:100073) 網(wǎng)站標識碼 bm26000001
京ICP備19011981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60206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