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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審計保持獨立性:用垂直管理加強反腐
 
【時間:2014年10月29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字號: 【大】 【中】 【小】
    每經記者 韓冰 發(fā)自北京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要完善審計制度,強化上級審計機關與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樹義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強審計部門垂直管理及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能夠使審計部門擺脫地方政府的干預和支配,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審計機關都是獨立于政府,直接對立法機構、權力機構負責,此前曾有不少學者建議我國審計部門轉為對全國人大負責。不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認為,上述建議暫時很難實現,“所以先從省級以下的審計機關開始改革?!?BR>
    強化上下級垂直管理

    《決定》指出,要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推進審計職業(yè)化建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盡管按照現行《審計法》等法律法規(guī),我國基層審計機關接受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但本級政府的領導“權力”明顯大于上一級審計機關。據湖南省懷化市審計局劉空軍介紹,在其對該地13個縣(市、區(qū))基層審計機關調研時就發(fā)現,有62%的班子成員調整沒有事先征求上一級審計機關的意見,雙重管理流于形式。

    劉空軍舉例說,“在嚴格按照干部雙重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執(zhí)行的23名領導中,其中有一個縣的2名人員已經被縣委組織部談話任免了,事后,在上級審計機關的過問下,這名組織部長說不知審計有雙重管理規(guī)定才補報手續(xù)。”

    “審計實際是反腐敗中一個很重要的職能?!北本┐髮W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表示,無論是從治國的角度看,還是從反腐的角度看,上述《決定》內容對于獨立審計都能起到積極作用,能夠逐漸使審計成為監(jiān)督政府的重要工具。

    省以下地方人財物統(tǒng)一

    由于目前審計機關人、財、物、事都歸當地人民政府管理,因此,審計機關更多地受制于當地市、縣(市、區(qū))委及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劉空軍說,在上述體制下,審計機關更多的是充當內部審計部門的角色,其對經濟的監(jiān)督作用十分有限,造成審計機關“有法不能依法查處”。

    針對上述現狀,《決定》明確提出,要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

    “審計機關只有脫離當地政府的管理,才能比較公正客觀的出具審計報告?!敝齑笃斓热吮硎荆绻麑徲嫏C關的人權、財權不能相對獨立,受當地政府的影響就比較大,上述舉措主要是加強審計執(zhí)法,凸顯了審計在治國中的重要性。

    對于上述《決定》內容,也有公眾提出:垂直管理之后,審計部門是否會權力過大?張樹義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審計部門在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的同時,也應該接受紀檢、人大等部門更加嚴格的監(jiān)督,以此確保我國審計工作的依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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